泰能天然气未尽安全管理责任发生火灾被判担

市北区佳木斯路上的一间出租屋内曾发生火灾,年仅16岁的住户刘某烧伤致残。这间出租屋,原本是一家养发馆的员工宿舍,火灾是在刘某使用厨房的燃气灶煮面时意外发生的。使用者操作不当,再加上一个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是这场火灾发生的原因。事后,刘某将出租屋的房东、养发馆的经营者以及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能燃气”)告上法庭。因刘某缺乏燃气使用常识、操作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法院判决其承担60%过错责任,而泰能燃气作为燃气经营企业,未尽到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最终被判承担20%的责任。伤者索赔万多元这间出租屋是年11月由养发馆经营者王女士的母亲代为租下的,租下后就成了养发馆的员工宿舍。年8月,刘某来到养发馆工作。虽然当时的她还没满18周岁,但已经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过,作为养发馆的经营者,王女士并不认可刘某的员工身份,“她对养发项目感兴趣,是来学习、了解的。我已经多次要求她搬离宿含,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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