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南宁市燃气开通要收六十元合格证

文/图鲁超美

正在安装燃气热水器

活了一把年纪,以为听错了,在南宁市家庭安装燃气,竟然要交60元所谓《合格证》费用?!

这笔费用是通过你购买的产品经销商上门安装时代为收取,而且是凡涉及到燃气的所有产品,否则燃气公司就不给你开通燃气。

最近新居装修,通知上门安装了热水器和燃气灶,安装完后,每件产品都收了60元,安装人员才拿出合格证填写交给我,并嘱咐我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还要上门,交给这个《合格证》才会通气。

交60元安装人员才开出这张《合格证》

隔天,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拿着仪器探测了燃气表周围后,收走了两份《合格证》,再要交65元,才算完事。

问题是,报装燃气时,接进屋子里的管道和仪表都是燃气公司派专业人士安装的并接通燃气设备的,如果为了安全,第二次上门开通,再检测一次,应该是燃气公司工作范围,不应该借名头再收取费用。

燃气公司派专业人士安装的管道和仪表

我曾经在多个省市工作,报装燃气是没有所谓另外的《合格证》收费的。本来准入上市的燃气产品,一定有制造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也有部门颁发的安全合格证,而广西南宁这个规定可以算是天下奇闻了!

今天学习了《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广西享有特殊自治权,其中第六条,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可以根据本地特点制定经济方针和政策。

这样似乎可以理解了南宁市的做法,但反过来,这种特别自治权,是不是又制约了广西经济的发展呢?

《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颁行30多年,从广西经济发展的现实看,依然作为扶贫大省,经济发展依然掉队其他省。自治区执政者如果长期将这种自治特权视为理所当然,势必会在思想深处与创新思维渐行渐远,而导致整个干部队伍谋变求新不够。

是否应该从新审视一下,广西南宁这样具体的燃气使用限制性条款,让人有消费歧视的嫌疑,对广西乃至南宁的城市开放形象有损害的,长远也不利于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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